谁有关于民办教育方面的政协提案
在本提案中,希望能论述清楚,当前束缚民办教育发展的原因,以及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对策。
关于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建议(四届五次 4号提案)

近年来,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,我市民办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,现有民办专科学校3所,普通高中4所,职业高中2所,完全中学3所,初中4所,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,小学5所,幼儿园70所,各类培训机构43个。民办教育办学单位,共投资3.2261亿元,建成校舍208350平方米。除各类培训外,有在校高中生3710人,初中生2832人,小学生3045人,幼儿8060人,总计17647人。这对于把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,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,缓解中心城市学校班容量过大,学生上学难的问题,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,发挥了积极作用,做出了很大的贡献。但是,由于一些体制性、机制性和政策性障碍的存在,造成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流动性大、学校整体规模过小、生源差、教学资源闲置浪费等问题,这些问题的存在,直接制约着我市民办教育向纵深发展。为此,提出如下建议一、凝聚共识,充分认识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意义

几年来,尽管市委、市政府做了很大的努力,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,但市区小学、初中许多学校班容量过大问题并没有缓解,七十、八十人平常不过,九十多人也不希罕。我市从1985年建市以来,20年间城市人口增长了一倍多,现已发展到28.18万人。而整个市区仅新建中学6所,小学5所。致使市区儿童入学难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,各公办中小学人满为患,班容量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,直接影响着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儿童身心健康的发展。我市每年有3万多名初中毕业生,而能够上了高中的还不足1.3万人,加上中专也就是2万人,有1万多人上不了学,初中毕业生升高中上学,我市在全省比例最低。至于大学,我市才刚刚起步,更无法与其它地市相比。鼓励、支持社会力量办学,大力发展民办教育,已成为我市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。
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,给我市教育领域带来了不小的变化,它开辟了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的有效渠道,为民间参与举办基础教育提供了一条体制通道。它的作用不仅仅在于扩大了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机会,缓解了我市教育的供需矛盾,满足了社会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;同时,它还以先进的办学理念、灵活多样的办学机制和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,给教育改革和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。然而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此并非都有明确的认识,甚至相当多的人存在疑虑、不安、担扰。目前,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还不够,对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还缺乏配套的鼓励和支持政策。一些部门对民办学校不能和公办学校一视同仁,如水电费高收费、冬季取暖煤炭费、过路费也不能和公办学校一样享受优惠政策,表彰只有公办学校不考虑民办学校、对民办学校另眼看待,甚至刁难……。一句话,就发展民办教育的意义和价值,在我市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尚未形成共识。
二、一视同仁,为我市民办教育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
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颁发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,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。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,体现了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“一视同仁”的原则。如在教师待遇、学生权利、税收减免等方面,民办学校享有和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。
市教育行政部门、人事部门和其它相关的职能部门应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,帮助民办学校解决一些实际困难。如: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、工龄计算、职称评定、评先奖励、继续教育等方面应享有和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待遇;省、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也应按学生比例给民办学校一定的指标;在冬季取暖用煤等方面也应给予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优惠政策。只有这样,才能解除民办学校的后顾之忧,营造出一种宽松的办学环境。
三、鼓励支持,推动我市民办教育再上新台阶
我市各级党委、政府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,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,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“积极鼓励、大力支持、正确引导、依法管理”的16字方针,研究采取一些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措施,努力促进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。
1、鼓励支持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投资办教育。建议政府出台配套政策,在规划、征地、贷款等方面给民办教育提供方便,征地建设免收一切行政性收费,服务性收费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,免收各项配套费用。
2、市政府和县区政府每年都要在预算中拿出一定数量的款额,用于支持民办学校建设,购置设备、帮助解决教职工社会保险、医疗保险和奖励办的好的民办学校。
3、为了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,建议政府出台针对民办教育的人事政策,根据各民办学校规模,按实有教师的70%解决编制问题(政府给编制,学校拿工资)。允许公、民办教师互相流动,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,原编制应保留,并给予档案调资,民办学校教师到公办学校任教,工龄连续计算,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。
4、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义务教育票制、享受义务教育的青少年学生到哪里上学义务教育票带到哪里,哪个学校即可以凭票到有关部门领取该生的义务教育费用。这样既有利于减轻学生因择校而造成的经济负担,又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四、强化监管,促进我市民办教育的健康稳步发展
以总体上来看,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还未健全,在大力支持鼓励发展民办教育的同时,必须强化对民办教育的监督和管理,使我市民办教育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较快的发展。
1、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民办教育准入制度和评价机制,加强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和管理,监督和评估。要研究民办学校的特点、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,经常深入民办学校调查研究,指导工作,使民办学校依法办学、办出特色,办出质量。
2、教育局成立教育人才交流中心,具体工作可由教育局人事科办理,民办学校教师统一归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管理。
3、由市教育局牵头,迅速成立我市民办教育工作者协会,可由退下来的有关领导、对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老同志参加。对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,提出对策,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沟通,使老同志能为晋城教育的发展继续发挥余热,再做贡献。
4、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,从体制上保障民办学校的持续稳定发展。同时,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务监督,调控资金流向,规范办学行为。
总之,民办教育在我市还处于起步阶段,它像一棵幼小的树苗,需要我们精心的呵护。使命和责任,要求我们行动起来,关注晋城民办教育的发展。我们有理由相信,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,晋城民办教育必将得到蓬勃的发展,为我市实现“四市”目标,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民盟晋城市委
<对民办教育的现状描述的比较笼统,所提建议比较好。非常感谢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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